《金史》纂修始於
元世祖忽必烈时期。中统二年(
1261年),议修
辽、金二史。灭
宋後又议修辽、金、宋三史。但终因体例无法确定而不能成书。
元顺帝至正三年(
1343年)三月,诏修辽、金、宋三史,以中书右丞相脱脱为都总裁官,翰林学士欧阳玄等六人为总裁官,主持修纂。五年十月,辽、金、宋三史告成。元人修《金史》所依据的资料主要有金代实录,包括
完颜勖所撰《始祖以下十帝实录》三卷,以及《太祖实录》、《太宗实录》、《熙宗实录》、《海陵实录》、《世宗实录》、《章宗实录》、《宣宗实录》等。唯卫绍王无实录,现存的材料是由王鹗多方收集而来。金末的事迹则多取材於
元好问的《壬辰杂编》和
刘祁《归潜志》、王鹗《汝南遗事》、杨奂《天兴近鉴》等。由于《金史》依据比较完整的《实录》,经元好问、王鹗等补充,元初以来又经幾度修撰,实际上是经营已久,与宋辽二史仓卒成书不同,故在三史之中号称最善。传记中有关诸人参预的同一事件,则在首要人物的传中详见事实本末,其他传中则旁参侧见,避免重述。但是,《金史》也存在一些记事互相矛盾、重叠,史实错误、疏略,年次颠倒脱舛,人地名混乱和记述战事则扬胜讳败的现象。清人施国祁著《金史详校》十卷,校勘和考订《金史》四千餘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