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民主制,也称
议会制或
內閣制,是
民主政治制度的一种,特点是其
政府首脑(
台灣憲政學者與文獻稱之為「行政首長」,以有別於國會領導人)的權力來自
议会(即
國會)的支持,而这种支持通过兩種途徑落實:第一是國會改選後的多數議席支持,第二是行政首長贏得國會的信任投票。因此,所屬
政黨未能贏得國會大選的政府首長連同其內閣必須提出辭職,而未能通過國會信任投票的政府首長,連同其內閣也必須辭職。由國會重新在席位居多數的黨派中協商選舉產生新的首腦與內閣。
在采用这种政治体制的国家中,立法体系与行政体系(或稱
立法機關與
行政機關)并不完全分立。议会民主制一般實行於民主國家,因此存在著多个參加議會差額選舉的
政黨。議會內閣制的政府首脑(行政首長)与
国家元首(head of state)分开,其國家元首通常是儀式性職務,不享有實際的
行政權。
議會制下的行政中樞為政府的
内阁,由政府首脑(一般稱為
总理或
首相)领导。总理或首相以及全体内阁成员一般也是从议会
议员中产生,并在任职后保留议会中的议席。政府首脑往往由议会多数党领袖担任。但是,当多数党的席次不过半数时,几个少数党也有可能通过建立同盟积聚过半议席从而获得任命政府首脑的权力,此時的政府稱為
聯合政府,內閣稱為聯合內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