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公民,譯自於
拉丁語的「
Princeps」——該字源自於「Princeps Senatus,
元老院首席議員」,中文通常譯為第一公民。這原本是
古羅馬共和時期的元老院的榮譽職銜,但在
屋大維所創建的元首制度中,該職銜便轉變成為
羅馬皇帝的同義官方頭銜。
公元前一世紀的羅馬共和時期,國家內戰頻繁、政爭紛擾不已。直到前36年由
屋大維掃蕩群雄,成為國家唯一的最高領導人。屋大維鑒於其養父
朱利烏斯·凱撒的失敗,十分清楚精英階層的人民對於
獨裁制度的反感與恐懼,但當時整個廣袤的羅馬非以穩固的中樞無法維繫。於是屋大維避開了
國王或
獨裁官的稱號,在公元前23年接受了第一公民的稱號。
屋大維維持了羅馬共和時期的政治架構外貌,羅馬元老院依舊存在並享有崇高地位,而
執政官、
大法官、
監察官、營造官、
財務官等官職,仍依各種型式的人民大會選舉產生,任期一如共和時期。因此歷史學家所稱的「帝國時期」,在這一階段仍是以「共和」的形式而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