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年间进士。授
西安府推官。历任
户部员外郎,郎中。
崇祯八年(
1639年),随
盧象昇镇压各地农民起义。十年,被张国维推荐升任都御史,巡抚
安庆,庐州,
太平,池州及
河南江西湖广部分府县。崇祯十四年总督
漕运,崇禎十六年七月拜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崇禎十七年三月李自成攻佔北京,
弘光政权建立后,拜
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时称“史阁部”。時議設劉澤清、劉良佐、高傑、黃得功江北四鎮,史可法為兵部尚書,督師揚州。清兵入关后,曾主张与之议和,共讨
李自成的农民军。后被马士英等人排挤,于是督师淮扬,竭力协调江北四镇将领,以抵御清兵。
順治二年四月,
左良玉率數十萬兵力,由武漢舉兵東下,要清君側,“除馬阮”,馬士英竟詘史可法盡撤江防之兵以防左良玉,只得兼程入援,抵燕子磯,以致淮防空虛。左良玉為黃得功所敗,良玉嘔血死,全軍降清;史可法奉命北返,此時盱眙降清,泗州城陷。史可法遂至揚州,繼續抵抗清兵。
顺治二年(
1645年)5月10日,清豫亲王
多铎兵围
扬州,史可法傳檄諸鎮發兵援救,劉澤清北遁淮安,僅劉肇基等少數兵至,防守見絀。此時多爾袞勸降,史可法致《复多尔衮书》拒绝投降。副將史德威追隨史可法有年,可法收德威為義子,託以後事;二十四日清軍以紅衣炮攻城。入夜揚州城破,史可法自刎不死,眾人擁下城樓,大呼曰:“我史督師也﹗”,多鐸勸降他:「前以書謁請,而先生不從。今忠義既成,當畀重任,為我收拾江南。」但史可法表示:“城亡與亡,我意已決,即碎屍萬段,甘之如飴,但揚城百萬生靈不可殺戮﹗”,後壮烈就义。多铎因为攻城的清军遭到很大伤亡,心里恼恨,下令屠杀扬州百姓。大屠杀延续了十天,死亡八十萬人,史称“
扬州十日”。史可法死后十二日,其遗体不知下落,隔年,史德威将其衣冠葬于扬州城天甯门外梅花岭。後來
全祖望曾寫《梅花嶺記》描述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