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羅馬的
元首制,是
拉丁文Principate此一政治制度的中文翻譯。Principate源自於
Princeps——直譯為
第一公民。由這位第一公民來領導國家的制度,就稱為元首制。在羅馬史的劃分上,羅馬的「元首制」始於公元前23年,終止於三世紀的末期。
公元前一世紀的
羅馬共和發生了連番的內戰,最後由
屋大維掃除群雄,建立不可動搖的政治地位。由於羅馬共和在傳統上,一向厭惡「國王」的稱號,於是屋大維便在共和國的架構上,讓第一公民同時擁有傳統的
保民官、
統帥等
統治大權,並時常參與
執政官的競選。基本上,元首制通常被認為是「披著共和制外衣」的
君主制,而後代史學家通常用
皇帝來指稱這個時期的國家領導人,並將屋大維改制後的羅馬國家視為
羅馬帝國的開端。
雖然元首制時代的羅馬帝國領導人已經是一位終生執政的獨裁者,而共和時期的象徵——
羅馬元老院——對於第一公民並不具備必要的抗衡之力,但元首制時期的羅馬皇帝仍需經過元老院的附議,法案才得以成立。並且當前任皇帝去世之後,即使國家群雄發起內戰奪權,繼任皇帝也必須經由元老院的認可,才算是法理上的羅馬皇帝。公元69年的維斯帕先皇帝受軍隊擁立為帝之後,朱利亞·克勞狄王朝終結,羅馬元老院便以共同決議的方式,明文訂立了羅馬皇帝的各項權力。從現今的銅版銘刻殘本中,後人可以得知元首制下的皇權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