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才智過人,嘉慶五年(
1800年)秋試中舉,嘉慶七年(1802年)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道光元年(
1821年)四川總督蔣攸銛奏稱陶澍治行為四川第一,擢山西按察使,又調福建按察使,同年十月擢安徽布政使,道光十年累官至兩江總督,兼江蘇巡撫、兩淮鹽政。整頓河工、漕務、吏治,將綱鹽法改為票鹽法,扭轉鹽務的弊端。一生為官清廉,自題“要半文不值一文,莫道人無知者,一事須了一部,如此心乃安然。”史稱“胸懷無城府,待人表裡如一”,繳年養廉銀1000兩,裁鹽政衙門浮費16萬餘兩。曾多次將自己的俸銀全部救濟了災民,在鴉片戰爭前夕逝世,
張佩綸贊其爲“黃河之昆侖,大江之岷山”。
胡林翼是他的女兒陶靜娟的夫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