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祐初年(
1034年),教學於泰州城内华佗庙旁的经武祠(今江苏省泰州中学民营初中部内),景祐二年(1035年),受
范仲淹之聘,任蘇州郡學。精通儒家經學,以“聖賢自期許”,致力於維護儒家的綱常名教。胡瑗講學分“經義”、“治事”二類,治事包括水利、算術、曆法等,表現了經世致用的特點;又精於鐘律,史載“與鎮東軍節度推官阮逸同較鐘律,分造鐘磬各一虡。以一黍之廣為分,以製尺,律徑三分四厘六毫四絲,圍十分三厘九毫三絲。又以大黍累尺,小黍實龠。”嘉祐元年(1056年),升为太子中允、天章阁侍学、管勾太学。四年,以太常博士官衔东归,赴杭州养病,送行人潮“百里不绝,时以为荣”。不久病故。
王安石譽之為“天下豪傑魁”。胡瑗與孫復、
石介並稱“宋初三先生”,開宋代理學之先河,對於王安石後來的
熙寧變法,有決定性的影響。著作有《周易口義》、《洪範口義》,皆收入清初《
四庫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