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辛出身于一个小官员家庭,自幼父母双亡,被外祖母和舅妈收养。拉辛天资聪颖,才思敏捷,他日后所得的成就归功于两件事:一是
巴黎王家码头修道院冉森派教士的培养,教他学习
拉丁文和
希腊文,对古代西方文化有精深的理解;二是莫里哀剧团排演了他的最初的剧本《德巴依特》(1664)、《亚历山大》(1665),使他掌握舞台剧的创作经验。拉辛的作品主要发表在
1667年到1677年的十年间,如《昂朵马格》(1667)、《讼棍》(1668)、《布里塔尼居斯》(1669)、《蓓蕾尼丝》(1670)、《巴雅泽》(1672)、《米特里达特》(1673)、《伊菲莱涅亚》(1675)和《费德尔》(1667)。
1672年拉辛三十三岁时入选
法兰西学院。第二年
路易十四从弗朗什·孔泰战役凯旋而归,接着签订奈梅亨条约,
西班牙拱手把
瑞士边境的这一大片土地让给法国,确立了法国在欧洲的霸主地位,路易十四也被巴黎尊为「路易大帝」。路易十四踌躇满志,在
凡尔赛宫大宴群臣,拉辛的《伊菲莱涅亚》被选中在宫里演出,后来又在巴黎演出,使拉辛的名声盖过高乃依。
三一律在拉辛手中运用自如,不感到丝毫约束。拉辛不但会写悲剧,也会写喜剧,《讼棍》至今读来还是非常生动,不比莫里哀的作品逊色。此外,拉辛还擅于写抒情诗,《心灵雅歌》(1694)使他成为如
龙沙、
雨果、
波德莱尔一样伟大的诗人。 封建时代,艺术家像其他处处仰人鼻息的工匠一样,没有多少地位和尊严。拉辛的最后一部杰作《费德尔》;又受到保守贵族的攻击,以“有伤风化”而停演。由于国王干预事态平息,拉辛则辍笔达十二年之久。他在路易十四宫廷当史官。
1689年应德·曼特依夫人要求,创作《爱斯苔尔》、《阿达莉》,又受到莫里哀在二三十年前讽刺过的伪君子和假道学的贬斥,直至1699年病故以前,没有再为他心爱的舞台创作过一个剧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