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委员会是1954年~1975年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军事统帅机关。此前,即1949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至1954年,
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为国家最高军事统辖机关,由主席1人,副主席 、委员若干人组成 。其成员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任免。职权为统一管辖并指挥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1954年《宪法》规定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委员会,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即行撤销。国防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国防委员会主席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担任。其他成员根据主席提名,由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职权为代表国家统率全国武装力量。1975年修改后的《宪法》规定由中共中央主席统率全国武装力量,国防委员会被撤销。1982年的《宪法》规定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由主席、副主席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实行主席负责制。